【澳門】精神病漢水坑尾涉殺人未遂被起訴

202503

就昨日發生在水坑尾某電訊公司門市的持刀傷人案件,司警表示,經初步調查,涉案男子與該電訊公司及職員事前沒有糾紛,被捕後精神異常,未能完成口供,現階段需要在山頂醫院留醫,等待精神評估報告。司警現以殺人未遂及加重傷人落案起訴涉案男子。

 

涉案男子姓唐,41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在澳門沒有固定住所。

 

雙方事前無糾紛

根據調查資料顯示,涉案唐某於昨日下午一時半經青茂口岸入境,事後在多區徘徊輾轉到達水坑尾案發現場附近,案發前約10分鐘,曾無故用手從後拍打一名男途人的後腦,隨後走到附近超市購買了一把刃長九厘米的水果刀,於下午近5時半持刀走入案發電訊公司櫃面。當時店舖內有四名店員(三男一女),有人突然無故持刀刺向其中一名店員手臂,另一男店員見狀上前阻止,但被割傷右頸側。糾纏期間,三名男店員進入櫃面後方的儲物室躲避,唐某欲衝進儲物室但卻不成功,其手持的水果刀亦被儲物室門夾住,最後掉在地上。唐某轉向伸手拖女店員離開店舖但被掙脫,隨後指嚇讓女店員離開店舖,女店員向途經的途人求助,但未有人上前協助。期間電訊公司職員及途人報警。

 

精神病漢山頂留醫

隨後治安警人員接報到場制服唐某,轉交司警跟進。根據調查,案發的電訊公司與唐某事前沒有糾紛或被投訴記錄,雙方互不相識。調查期間,司警發現唐某精神異常,將其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急診室精神評估和毒品檢驗,經過醫生初步評估,唐某需要留院接受進一步的精神治療和評估案發時的精神狀態,毒品篩查結果則是陰性。

 

傷者縫逾百針無危險

而案中兩名傷者其中一人右頸側、頸臥骨至後頸處有長約18厘米的割傷,經手術合共縫針超過100針,無傷及血管和重要器官,暫時未有生命危險。另一名傷者左上臂有2.5厘米的皮膚裂傷,情況穩定。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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