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合資格居民央積金賬戶注資七千元

202404

【澳門日報消息】特區公報今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第四十條第四款的規定及經聽取財政局的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於2024年度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金額為澳門元七千元。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