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置充電器|民航處公布4.7起飛機上禁用尿袋 不准放於行李架上

202503

【尿袋/鋰電池外置充電器/充電寶】民航處今日(24日)公布,由4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和/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

 

香港航空一架空中巴士A320客機本月20日(上周四)由杭州蕭山機場起飛返香港途中,在下午156分逼降福州機場,疑因一個放置在行李架內俗稱「尿袋」的外置充電器起火,煙霧蔓延整個機艙,乘客及空姐不斷向機艙的行李架倒水滅火。出事航班共載有160名乘客和8名機組人員。

 

民航處今日表示,非常關注近期多宗懷疑與飛機乘客攜帶和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有關的安全事故。繼上月發出通告提醒航空業界須嚴格執行對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後,該處於上周五(21日)與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會面,並於今日發出新通告,更新對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攜帶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的要求及規管,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根據最新要求,本地航空公司除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就飛機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外,由4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和/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

 

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疑問,在乘搭航班前可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有關的最新規定。該會繼續與相關單位保持緊密聯繫,積極跟進上述新規定的實施情況。

資料來源: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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