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徵集~ “ TENT 聽hush! ”公開徵集本地攤位

202104

攤位徵集報名章程

本局將於2021710日及11日下午3時至晚上9時在澳門科學館前地舉辦“TENT hush! ”,廣納與音樂相關的元素以及其他多元化的攤位。

  1. 攤位資料:

    1. 攤位將設於澳門科學館前地;

    2. 攤位將免費借予獲選者於活動舉行期間使用;

    3. 每個帳篷尺寸為3x 3米。兩個攤位將共用一個帳篷,美食攤位則使用一個帳篷;

    4. 每個攤位提供摺椅兩張、長枱一張(1.5x 4)、風扇一把、攤位名稱橫額一條及篷內照明;

    5. 電力供應:攤位限供一個13A 3位插座拖把;美食攤位限供不高於3000V電位及一個13A 3位插座拖把,獲選者須提前向本局提供電器種類及用電量資料。

  2. 報名要求:

    1. 報名者必須持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且必須為品牌的持有人或產品的設計者之一;

    2. 產品及服務須符合以下任一性質:

      1. 音樂類或原設計產品/商品;

      2. 具高質或昔日緬懷的產品/商品;

      3. 社會公益性的服務。

  3. 入選辦法:

    1. 符合上款之報名要求的攤位數量,如超出本章程報名表攤位類別之數量上限,本局將以抽籤方式決定正選者名單;

    2. 完成上款所指的抽籤後,未獲正選的報名者將列入候補名單,候補名單以報名先後次序,決定候補次序;

    3. 倘有正選者未能參加,將按候補次序來替補。

  4. 報名截止日期:2021430日下午5時。

  5. 遞交申請:報名者必須於報名截止日期前於 https://www5.icm.gov.mo/hushmarket/ 提交報名表及所需的資料;如欠交資料,報名者必須於本局指定時限內補交,逾時補交資料,本局取消其申請;而重複報名者,即時取消其報名資格,不獲任何通知。

  6. 其他:

    1. 報名者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僅作為是次活動之用途,並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2. 報名者須確保其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各資料當事人已知悉收集之用途。

  7. 查詢電話: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394 3737 / 8394 3705

  8. 保留權利:本局對載於本章程的條款保留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攤位營運細則

  1. “TENT hush! ”旨在提供展示平台,因此攤位允許銷售音樂類或原設計產品/商品、具高質或昔日緬懷的商品和社會公益性的服務;

  2. 攤主只能銷售或提供經本局核准的產品或服務,並須符合現行法例規定;

  3. 如欲增加產品或服務種類,須提前向本局申請批准,獲批准後方能銷售或提供所增加之產品或服務;

  4. 攤主不得涉及下列任一情況:

    1. 以食物或任何不符合衛生條件之物品;

    2. 涉及淫褻、不雅、誹謗、恐嚇、色情、暴力、騷擾、歧視、鼓吹被視為犯罪的行為,或任何可引致民事或刑事責任的內容,或不符合《“TENT hush! ”公開徵集本地攤位報名章程》第2點之產品及服務,如違反將被即場禁止銷售或提供,並記錄在案;

    3. 涉及有悖於善良風俗、道德倫理,或有害於大眾利益及社會和諧;

    4. 涉及違法或任何貶損本局形象,或損害任何國家和地區關係;

  5. 攤主應保證所銷售或提供的產品和商品均沒有侵犯知識產權、保密權、私隱權和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有任何因此而對本局提起的爭訟,攤主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本局因此而受到的所有損失;

  6. 為了預防和避免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規定,尤其有關規範對外貿易活動的法律,倘違反可引致刑事或行政責任,攤主應特別遵守以下法規:

    1. 經第3/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

    2. 2/2017號法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

    3. 43/99/M號法令(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核准之《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

    4. 經第97/99/M號法令核准之《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7. 本局鼓勵攤主自行佈置攤位,但攤主必須正確使用攤位,禁止以任何形式改建攤位;

  8. 在攤位內擺放和存放任何物品,概由攤主自行承擔責任及須顧及公眾安全;

  9. 若攤位內有任何損毀,需盡快通知在場本局工作人員;

  10. 為保障雙方權益,攤主和其協助人員須在每天活動開始前及結束後與本局工作人員共同確認攤位設施並簽署作實;

  11. 每個美食攤位派發3個工作證,每個攤位派發2個工作證,在活動期間佩戴由本局發出的“TENT hush! ”工作證以資識別,並須於活動結束後歸還;

  12. 攤主須確保所聘用之人士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例之規定;

  13. 攤主代表須每日依時簽到及簽走,並確保活動期間全程營運;

  14. 本局工作人員將進行巡場及記錄攤主或其協助人員之出席情況,若發現在活動期間無理缺席、遲到或早退,將有可能影響再次參加本局舉辦其他活動的資格

  15. 沒有合理解釋或無法提供因正當理由而缺席的證明文件,則視為無理缺席,例如因生病而缺席須提交醫生證明;

  16. 攤主不得轉讓、租借或以任何形式將攤位分予其他品牌使用,如發現上述情況,將被即場禁止,並記錄在案;如情況未有改善,將影響再次參加本局舉辦其他活動的資格

  17. 如暴雨、雷暴警告信號或懸掛三號風球時,根據並按照本局發佈的消息,所有戶外活動將暫停或取消;

  18. 懸掛八號風球時則所有活動取消,本局有權基於公眾安全理由將攤位移走;

  19. 如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導致本次活動未能舉辦,所有攤主將不會獲得任何賠償

  20. 攤主和其協助人員必須在活動期間佩戴口罩,所有攤主必須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留意並配合澳門特區政府的防疫措施,詳細防疫資訊及入境衛生檢疫要求和措施請瀏覽衛生局網頁www.ssm.gov.mo或抗疫專頁www.ssm.gov.mo/PreventCOVID-19

  21. 倘導致公物損壞,本局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22. “TENT hush! ”活動時間表及注意事項:

日期

時間

事項

內容

注意

6月24日
(四)

19:00

活動須知講解會

了解活動的安排及重要事項。

.澳門藝術博物館演講廳舉行,中文講解,不作即時傳譯,每攤位只可一人出席,缺席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7月10日(六)

7月11日
(日)

15:00-21:00

活動正式進行

攤主最早進場時間為13:30並可隨即營運。

.攤主到場時應與本局工作人員進行交接程序;
.所有攤位當天必須於15:00之前全面進入營運狀態;
.攤主及其協助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及由本局發出之“TENT 聽 hush! ”工作證,以資識別。

13:00-15:00

21:00-22:00

暫存倉
開放

攤主須完成提取所有存倉物品。

.暫存倉僅開放予持有本局發出之“TENT 聽 hush! ”工作證之人士進出;
.倘有關物品出現遺失或損壞等情況,攤主須自行承擔後果;
.本局不建議攤主使用暫存倉存放其個人財物或貴重物品;
.暫存倉於22:00關閉後不能作任何存取。

7月11日
(日)

21:00-22:00

收拾
攤位

攤主及其協助人員須於活動結束後收拾攤位。

.22:00時結束後,暫存倉內尚未提取之物品將交由本局處理。
.攤主及其協助人員離場時應與本局工作人員進行交接程序。

  1. “TENT hush! ”而開展之活動所產生的任何爭議,放棄由其他地區的法院審理,一概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例及交澳門特別行政區具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2. 本局對載於本規則的條款保留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一切條款以中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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