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屆澳門海關保安學員培訓課程學員
按照現行第13/2002號行政法規《規範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錄取及修讀制度》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本通告所訂之招考名額,
包括前一屆海關保安學員培訓課程最後排名及格而未獲錄取修讀課程之投考人。
通過甄選考試的投考人,按最後排名名單之名次,獲錄取修讀培訓課程,
學員在完成有關課程且成績及格,可就職成為基礎人員級別之關員。
二、一般及特別錄取條件:
(一)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二) 具備擔任公共職務之能力(參閱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三條之規定);
(三) 符合第13/2021號法律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以及不處於現行第13/2002號行政法規第七條第一款所列的任何不獲錄取的情況;
(四) 在錄取日,年齡介乎十八至三十五歲,即已滿十八歲但仍未滿三十六歲,錄取名額三十八名,年齡超過三十歲的及格投考人,不多於要填補空缺的15%﹝即6人﹞,而錄取日是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以公告形式公佈張貼最後排名名單的地點之日期,該日期現訂為2025年5月14日;
(五) 經招聘體格檢驗委員會證明有良好體型及強壯體格;
(六) 須具備高中畢業學歷;
(七) 通過體能測試;
(八) 通過常識測試;
(九) 通過心理技術測試。
三、須遞交之文件:
(一) 申請書(可通過澳門海關網頁進行網上報名後列印,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
(二) 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影印本(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四) 刑事紀錄證明書(由身份證明局發出);
(五) 預防破傷風接種之有效證明書影印本(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六) 倘投考人為未成年人,須提交投考人父母或監護人簽署同意其報考本課程之聲明書(須經公證署驗筆跡,式樣可於網上報名後列印);
(七) 衛生局醫療咭(金咭)影印本。
四、報名方法、日期及地點:
(一)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即2024年1月25日至2月5日);自報考期限首日早上九時起,並須於期限最後一日,週一至週四,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週五,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完成報名手續。
(二) 投考人須於報名期限內登入澳門海關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並透過已登記的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 帳號登入以填寫資料(倘沒有上網設備,可於上述日期之辦公時間內到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澳門海關辦理自助網上報名)。
(三) 報名須支付金額為澳門元三百元($300.00)的報考費(可透過“政付通”線上支付平台進行電子支付),或可親臨或由他人於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內到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澳門海關支付報考費(接受以現金或可透過“政付通”機具進行支付,包括VISA、MasterCard、銀聯、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微信支付及支付寶;又或可透過澳門通卡及MPay的方式支付)。
(四) 未支付報考費者,報考不獲接納,但經社會工作局適當證明在報考時正處於有經濟困難狀況的投考人,獲豁免支付報考費,在報考時由報考系統就經濟困難的狀況予以核實。
(五) 經支付報考費及完成網上報名後,可網上預約遞交報考文件日期,並須於2024年2月8日至2月28日期間,按已預約之時間到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澳門海關遞交第三點所載之文件。
五、薪俸、權利及福利:
(一) 基礎人員第一職階關員之薪俸點為載於第13/2021號法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附件三之薪俸表之26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