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空缺】1個
【薪俸】150點
【任用方式】行政任用合同制度
【報考條件】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前)具有小學畢業學歷、持有輕型汽車駕駛執照,且具有三年駕駛輕型汽車的工作經驗及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所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報考期限】2025年3月6日至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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