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招聘

202604

【職位】二級監工(建築)

【薪酬】每月港幣 25,115元 至29,995

【截止申請日期】2026424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建築證書或建築學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2)];和(ii)具備相等於中學三年級程度或以上的中國語文能力,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

(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參閱註(3)]

 

(1) 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二級監工(建築)的主要職責是

(a) 監督承辦商進行樓宇維修保養和建築工程;

(b) 負責實地量度工作;以及

(c) 執行技術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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