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局開考

202312

司法警察局現通過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

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

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六十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對外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對象是在報名期限結束前,具備本通告第二點要件之男性及女性、與公職有聯繫或無聯繫之人士。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八個工作日內遞交。

當本開考所指之空缺被填補後,其有效期隨即終止。

 

2. 報考條件

在報名期限結束前,符合以下要件的人士均可報考:

a)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具備高中畢業學歷;

c) 具備任職能力;

d) 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e) 持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出的有效輕型車輛駕駛執照;

f) 截至報名期限結束日,年齡介乎二十一歲至三十歲,但已屬司法警察局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程的投考人除外。

 

3. 報考方式

報考須填寫及提交經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開考報名表》(格式三),可於印務局購買或在該局網頁www.io.gov.mo下載),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及支付金額為澳門元三百元($300.00)的報考費;未支付報考費者,報考不獲接納,但經社會工作局適當證明在報考時正處於有經濟困難狀況的投考人,獲豁免支付報考費,並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由本局就經濟困難的狀況進行核實。

投考人須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由投考人親身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到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大堂接待櫃台,提交經投考人簽署的《開考報名表》及所需之報考文件,並支付報考費(接受以現金或可透過“政付通”機具進行支付,包括VISA、Master Card、銀聯、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微信支付、支付寶;又或可透過澳門通卡及澳門錢包MPay的方式支付)。投考人可透過本局網頁www.pj.gov.mo預約報考時間

 

投考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a)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b) 本通告所要求之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c) 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開考報名表》(格式三),可於印務局購買或在該局網頁www.io.gov.mo下載);

d) 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格式四),可於印務局購買或在該局網頁www.io.gov.mo下載);

e) 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出的有效輕型車輛駕駛執照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f)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職級年資、公職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及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a)、b)及f)項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4. 職務內容

二等刑事偵查員之主要工作:

a) 按照上級的指引及指示,執行預防和調查犯罪的工作;

b) 草擬刑事調查的各類報告及圖表;

c) 搜集和處理刑事情報;

d) 在刑事專案偵查中作出訴訟行為;

e) 使用武器、裝備、車輛及其他供其應用的技術性工具,並確保該等用具的安全及妥善保存。

 

5.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之薪俸點為附於第17/2020號法律附表一之薪俸索引表之280點,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詳細開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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