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明局開考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應用軟件開發)範疇預計出現的五個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對外特別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旨在通過對擔任資訊(應用軟件開發)範疇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以設立招聘資訊(應用軟件開發)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級的人員儲備。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
2. 各公共部門的職缺
2.1 身份證明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2個職缺;
2.2 印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1個職缺;
2.3 博彩監察協調局——編制內2個職缺。
3.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最低限度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及配合方面的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4. 職務內容
進行資訊(應用軟件開發)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應用方法及科學技術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尤其:從事各種資訊系統的開發和維護工作,當中包括用戶需求的收集、程式的編寫、系統的測試及推行、用戶培訓以及技術支援等。
5.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五級別的43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6. 任用方式
倘若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的規定,試用期為六個月。
7.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具有資訊(應用軟件開發)、資訊科技、計算機科學、資訊工程、電腦學、軟件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工程或相類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學位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凡於第14/2009號法律生效之日屬資訊技術員特別職程的人員,只要於本開考之日在資訊範疇技術員一般職程的特級技術員職級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亦可報考。
8. 報考方式及期限
8.1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至六月三日);